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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下载
企业HR实务操作必备手册电子书功能强大,提供了现今有效的全部劳动法律法规,是法官、仲裁员、劳动法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节约查找时间和熟练处理上海劳动纠纷、人事仲裁和诉讼的权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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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HR实务操作必备手册5.0公开版]已提前于201215日更新。本书为劳动法律师和HR必备工具书,此次为第14次更新,本次新增文件948个。本电子书为绿色软件,如遇杀毒软件提示则不必担心,可放心使用。本书得到劳动法律师同仁和好友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下次更新时间为2012615日左右。

免费下载     修改建议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职工的区别。
日期:2012-03-06 14:12:08 点击169 好评:0
      ⑴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的区别。失业人员,是指在 16 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从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职工下岗后普遍有三种情况:一是下岗人员已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二是下岗人员正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寻找工作;三是下岗人员没有寻找工作的行动。下岗职工中的第二种情况即正在寻找功过的人员我们可以称之为失业人员。下岗与失业的关系为,下岗为一种事实上的失业,失业人员中包含..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我国目前的职业培训包括的具体形式
日期:2012-03-06 14:11:15 点击173 好评:0
      ⑴学徒培训,是指由用人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直接指导下,通过实际操作,让其掌握一定技能的培训形式 ⑵学校培训,是职业培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其中包括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育等形式 ⑶就业训练中心培训,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业训练实体 ⑷社会力量办学,是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机构 ⑸劳动预备制度..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比较职业培训与普通教育的异同
日期:2012-03-06 14:10:22 点击172 好评:0
      ⑴教育目的不同。职业教育以直接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其目标是使受培训者成为一定劳动领域的专门人才,以满足现代社会职业和劳动力供求双方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而普通教育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基础文化水平为目标的,具有基础性和普及性 ⑵教育对象不同。职业教育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人力资源开发活动,它的教育和培训对象是社会劳动者,其中包括失业的劳动者、在职的劳动者、企业富裕人员和其他求..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日期:2012-03-06 14:09:50 点击109 好评:0
      ⑴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同主体广泛。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工会团体或职工代表,另一方主体为雇主或雇主团体;而劳动合同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⑵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是涉及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等;而劳动合同则仅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 ⑶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实行集体协商制度的意义
日期:2012-03-06 14:08:43 点击144 好评:0
      ⑴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宗旨。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其中,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工会或以全体职工的名义与用人单位交涉,即以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公共利益,是逐步被接受的有效方法,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⑵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协调稳..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日期:2012-03-05 11:17:05 点击198 好评:0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中所体现的原则、精神有许多,要衡量一个所谓的原则是否能够成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需要一定的规格和标准,这就是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首先,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各种劳动关系的共同的通..
劳动法律师咨询: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制度试述劳动法体系
日期:2012-03-05 11:16:24 点击124 好评:0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这一概念强调构成劳动法体系应是内容完整的,各种劳动法律制度;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体系和劳动立法规划体系和劳动法学体系是不同的,劳动立法规划体系是在一定的时期之内的劳动立法计划,它与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体系结构是不同的。劳动法体系应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制度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劳动管理法(..
劳动法律师咨询: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日期:2012-03-05 11:15:54 点击83 好评:0
      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 19 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串通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 ⑴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⑵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⑶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日期:2012-03-05 11:15:23 点击136 好评:0
      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即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劳动法在空间、时间对人的效力范围。 ⑴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地域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地域范围,直接与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等统一适用于全国;地方性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适用于其管辖区内,但不得与全国性法规相冲突;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只适用于民族自治地..
劳动法律师咨询: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日期:2012-03-05 11:14:44 点击443 好评:16
      ⑴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生产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⑵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 ⑶劳动关系双方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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