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九年元月八日,本网执行律师正式接受上海市第四聋校委托,担任该校常年法律顾问。 上海市第四聋校是上海历史最悠久的对聋童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学校,自1937年建校至今已走过了七十二年的历程 。学校以优质的语言教学闻名全国,近年来运用现代信息及先进的康复技术,在口语教学、言语矫治、康复训练、 技艺特长培养、多残班生活教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深得国内外教育专家及特教同行的好评。学校在上海市教委 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得了特教组“五连冠”,被认定为卢湾区聋儿语训部、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学校、上海市 聋校教师自培基地、上海市陈鹤琴教育思想实验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实验基地、上海市示 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并获得了全国聋儿康复训练先进集体等众多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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