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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已迁址

200961日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已迁至以下地址办公,为方便大家节约时间,特在此说明,敬请劳动仲裁当事人要注意。

 

地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号(近张杨路)

邮编: 200136

电话:0215075520061016102

 

(上海律师胡燕来,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擅长劳动争议和企业法律顾问,手机15901801155,网址www.hulvshi.com,邮箱hulvshi119@163.com。)

 

称呼:匿名()
评论时间:2009-08-23
评论内容:aaaaaaaa

称呼:匿名(260247754@qq.com)
评论时间:2009-08-19
评论内容:我有合同,已过了试用期,但是领导把我给辞了,怎么办

称呼:匿名(smart5515@163.com)
评论时间:2009-07-13
评论内容:本人于2006年9月份进入上海庆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08年8月8日由上海公司派往江苏淮安新工厂(由上海同江苏合资)工作. 来江苏之前年薪6.5万,每月领取3500元,余下年底结清. 在江苏工厂年薪8万,每月领取4000元,余下年底结清. 以上工资未签书面合同,到江苏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厂未予本人办理社会保险. 至09年6月底,江苏与上海双方均无合资意向而签约不再合作,但上海方未安排本人的工作. 最主要的是08年调往江苏之前的部分工资只发了1万元,差3000多元未付,而08年8月份至09年6月30日止的部分工资近3万元也未支付.合33000元左右.江苏投资方愿承担5000元,上海方不愿支付. 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拿完属于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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