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规定“本企业只执行年休假而不执行探亲假”,该规定是否合法? 所谓探亲假,是指针对职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两地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与配偶或者父母团聚的情况而设立的职工探望异地的父母或者的配偶的假期,在这探亲假中,职工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权利。 胡燕来律师提醒“本企业只执行年休假而不执行探亲假”条款是否合法视企业性质而定。 1、倘若用人单位性质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于目前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此规定是合法的。 2、倘若用人单位性质是外资投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本规定不合法,职工依法享有探亲假,具体做法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探亲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时间、路费等的规定。 3、倘若用人单位性质是私营企业,由于我国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此规定是合法的。 4、倘若用人单位性质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规定不合法,依照法律职工享有探亲假。具体做法按照本规定中的具体事项。 5、用人单位属于以上提到的性质之外情形的,本条款都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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