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确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集体合同应当按如下程序订立: (1)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通过草案。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中的一项或者数项订立集体合同。 以上事项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理解基本相同,例如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主要包括有关企业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以及企业应当采取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等项内容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合同的内容比相关法律规定更具体、更专业、更详细。再如集体合同关于保险福利的规定,主要包括有关职工养老、待业、工伤、医疗、死亡的待遇和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文化、教育、娱乐设施等项内容的约定。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国的劳动保险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因此,集体合同对于劳动保险的约定,主要在于说明除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外,企业将为职工建立哪些补充保险和举办哪些职工福利。在设定具体条款项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种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