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由于集体合同的性质和功能的特殊性,尤其是其较高的效力,因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集体合同的订立作了较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法律对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集体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①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并签订草案;②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③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十五天内无异议视为同意)。《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确认。 《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对集体合同订立的具体程序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该规定主要从“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内容”、“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审查”和“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等五个方面对集体合同的订立作了全方位的规范。该规定是目前企业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依据。 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除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之外,还强调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等四项内容。 |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8-2009年度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荣获“劳动争议代理最佳奖”,擅长企业法律顾问,邮箱hulvshi119@163.com 手机1590180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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