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给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时间:2009-02-26 10:15来源: 作者: 所属栏目:我的文章 点击:次
企业需要给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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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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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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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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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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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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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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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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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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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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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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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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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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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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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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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过失性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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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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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型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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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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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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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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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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