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搞清当前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到底有哪些。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以下四种: 一、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解决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二、企业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决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该项争议,调解委员会才受理该争议和该案件;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企业调解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代表和工会议代表或职工代表组成,所以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三、申请仲裁 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而直接申请仲裁。 四、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比较以上四种处理方式,笔者认为处理劳动争议最好方式是调解,即协商解决和企业调解。但一般企业内部并没有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时员工最好的办法就是只有与企业自行协商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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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