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股权激励计算器(官方)  
免费咨询 |    律师动态 |    聘请律师 |    劳动法论坛 |    微博  |    会员注册  
 首页
劳动法律法规下载
企业HR实务操作必备手册电子书功能强大,提供了现今有效的全部劳动法律法规,是法官、仲裁员、劳动法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节约查找时间和熟练处理上海劳动纠纷、人事仲裁和诉讼的权威工具
【下载: 次】

[企业HR实务操作必备手册5.0公开版]已提前于201215日更新。本书为劳动法律师和HR必备工具书,此次为第14次更新,本次新增文件948个。本电子书为绿色软件,如遇杀毒软件提示则不必担心,可放心使用。本书得到劳动法律师同仁和好友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下次更新时间为2012615日左右。

免费下载     修改建议
当前位置:主页 > 我的文章 >

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时间:2009-04-21 10:24来源: 作者: 所属栏目:我的文章 点击: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一、假期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九十天,不含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产假三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确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二、哺乳规定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自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产前假、哺乳假的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女职工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其工资按本人工资水平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若女职工仍有困难,继续请哺乳假,不超过一年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前假正常出勤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责任编辑:胡律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 劳动仲裁常见错误排行榜
* 经典客户
* 相关文章
* 推荐内容
* 本月热点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