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股权激励计算器(官方)  
免费咨询 |    律师动态 |    聘请律师 |    劳动法论坛 |    微博  |    会员注册  
 首页
劳动法律法规下载
本电子书功能强大,提供了现今有效的全部劳动法律法规,是法官、仲裁员、劳动纠纷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节约查找时间和熟练处理上海劳动纠纷、人事仲裁和诉讼的权威工具
【下载: 次】

 [企业HR实务操作必备手册4.4]已提前于2011年10月6日更新。这是2008年本电子书发表以来第13次更新,本次新增了较多社保文件和好易通表格,也删除了部分失效文件。本电子书得到了海上所劳动法律师团队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下次更新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

免费下载     修改建议

企业规定不允许妇女怀孕违法

时间:2010-06-29 20:56来源:未知 作者:胡燕来律师 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 点击:
不允许女职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内生小孩‍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严重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之规‍定,因此属无效规定,且在原告怀孕期间同其解除雇佣合

1995年底,河南省某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解除怀孕女工雇佣合同的赔偿纠纷案。1993,26岁的金小姐进入该县制鞋厂,但是该厂规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准生小孩,否则一律开除。急于上班的金小姐不敢表示异议。19956,金小姐怀孕了,于是她将情况告诉了主管厂长,但是主管厂长并未表亍异议。同年10,当金小姐将请产假的假条交给主管厂长时,主管厂长以郭小姆违背入厂时的厂规为由,将其开除。金小姐在多次找主管厂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将一纸要求撤销厂方开除其厂籍决定,并赔偿在开除厂籍期间经济损失的诉状递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制鞋厂不允许女职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内生小孩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严重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之规,因此属无效规定,且在原告怀孕期间同其解除雇佣合同,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相违背,属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行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于是法院判决:制鞋厂对原告小姐的开除决定无效,并赔偿小姐的经济损失6600元。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 劳动仲裁常见错误排行榜
* 经典客户
* 相关文章
* 推荐内容
* 本月热点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