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单方解除合同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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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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